1 |
所有香港電話號碼,本集團只提供 3
字頭的號碼,敬請留意。 |
2 |
所有服務均已包括利用電腦顯示屏滾動播放方式,顯示公司的登記名字,以符合公司條例 622B 章第 3 條的法律規定。 |
3 |
以上價目只適用於預付一年的平均月費,詳情請參閱「網上申請」內的詳細價目表。 |
4 |
所有客戶均需支付港幣 100
元的服務按金,客戶退租時,將會退回有關公司,如該公司已撤銷註冊,將會退回予首名登記董事或東主的個人名字。 |
5 |
所有透過本集團委託轉寄,或客戶自行委託轉寄任何的郵件或包裹,客戶需要自行參閱有關運輸公司的服務條款。如果需要作出國際清關,客戶需要自行作出申報。 |
6 |
客戶歡迎使用現金、銀行轉帳、手機轉帳或信用卡支付以上費用。客戶亦可使用網上登記系統並利用信用卡支付全部款項。 |
7 |
本集團無法為以下國家的個人客戶或法團客戶提供服務:古巴 (Cuba)、伊朗 (Iran)、敘利亞
(Syria)、北韓 (North Korea)、北蘇丹 (Northern Sudan)、克里米亞地區
(Crimea Region)、緬甸 (Myanmar)、津巴布韋 (Zimbabwe)、白俄羅斯
(Belarus)、俄羅斯 (Russia) 及烏克蘭 (Ukraine)。 |
8 |
首年網上申請折扣優惠,只適用於本集團網站申請,於分店申請將不設此優惠。於首年服務完結後,將會按當時的最優惠收費收取下一年度的年費 |
9 |
客戶如屬有限公司,本集團將會向客戶發出「客戶盡職調查」服務資料表,另外為了滿足香港法例 622 章的要求,客戶需要提交所有涉及公司註冊處文件、商業登記署文件、公司內部決議文件、公司內部會議紀錄、各類登記冊
、會計紀錄及核數報告予本集團作存檔之用途。如客戶無法提供有關公司註冊處的存檔文件,本集團將會按「實報實銷」的方式,向客戶徵收有關的查冊費用。
由於欠缺有關資料予公司註冊處處長獲授權的人士突擊核查,公司註冊處曾向客戶處罰港幣 30,000 元的紀錄。 |
10 |
不論屬全新客戶或現有客戶,為了符合香港法例 615
章的客戶盡職調查要求,客戶於完成申請後需要提供身分證副本及地址證明副本。另外,客戶亦需填寫由本集團發出的指明表格及進行雙向地址確認核對。 |
11 |
根據香港法例第 622 章第 374 條 (1) (a)
規定,有限公司的客戶需要將會計紀錄(大部份可定義為核數報告)存放在註冊辦事處地址供董事查閱及公司註冊處執法時查閱,凡使用本虛擬辦公室的客戶,均免費提供此服務的存檔服務。
如客戶不想存放有關會計紀錄予虛擬辦公室註冊辦事處地址,本集團將會免費提供公司註冊處指明表格 NR2
說明有關文件存放於董事住址。 |
12 |
客戶使用共用傳真號碼,客戶需要自行聯絡發出傳真者寫清楚你的公司名稱全寫,否則本公司無法分析你的傳真。
一般而言,所有接收的傳真,將會於
2 個工作天內透過 Google Drive 及電郵方式,送回予客戶。 |
13 |
本集團不接受任何公司註冊處註冊的「擔保有限公司」、透過警務處社團註冊處的任何「社會團體」、透過漁農自然護理處註冊的「儲蓄互助社」
或該組織的章程含有儲蓄放貸功能的「合作社」、及透過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註冊的「工會」使用本集團的虛擬辦公室服務。 |
14 |
本集團不接受以下 9
類型的公司使用本集團的虛擬辦公室服務:銀行業務、保險(包括保險代理)、船務、基金管理、融資及租賃、總部業務、分銷及服務中心、控股公司及知識產權。 |
15 |
以上價目只適用於香港市場,本集團將不時修訂,及不會個別預先通知。
客戶需要同時瀏覽本集團的服務條款及私隱政策聲明,以便了解有關的詳細規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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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日期:由 2021 年 11 月
24 日起生效。 |
17 |
於 2016 年 11 月 7
日起,有關《全面推行塑膠購物袋收費》的法例實施當日起計,客戶於香港所有分店領取任何公司註冊文件時已附上塑膠購物袋,有關港幣
1 元的塑膠購物袋費用亦已包括在內,敬請留意。 |